各系、部门,全体师生: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及《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机动车行驶管理
根据《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机动车进出校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校园内主要道路设置机动车测速装置,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对超速50%以上进行抓拍,一旦发现学院将按相应规定处理。严禁机动车在校园内鸣笛或私装警报器等,禁止使用远光灯。
二、校内机动车停放管理
机动车进入校园的车辆要求有序停放在地下车库、地面停车场和划线停车位等指定区域内,且保持车头朝外、正向停车;严禁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校内铺砖路面上、绿地内、运动场内以及消防通道等区域;非新能源车请勿占用充电桩停车位。保卫部将对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对于不按要求停放的车辆采取贴条提醒管理,凡违规次数累计三次以上的,将采取移车和锁车处理。
三、校内非机动车管理
1、骑行电动自行车须佩戴头盔。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或者符合规定的搭载人须佩戴安全头盔,保卫部将在校门口进行集中整治,对未戴头盔的骑行人员一律不得出入校园。
2、非机动车要求有序停放和充电。非机动车进入校园要求有序停放在自行车棚和划线车位等规定位置,电动车停放时保持一定的间距,禁止在室内、楼道内、梯口停放非机动车,严禁电瓶车上电梯;严格电瓶车充电管理,电瓶车统一在学校内充电桩进行充电,且不要长时占用充电车位,严禁私拉乱接插电头对电瓶车进行充电。严肃处理电瓶车违规问题,对于违停和违规充电的电瓶车采取贴条提醒,违规累计次数达三次以上的,一律采取锁车和移车处理。
3、电动自行车禁止骑车带人。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校园内禁止电动自行车骑车带人(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保卫部将进行整治。
4、对校内电瓶车进行实名登记管理。购买和租用的电瓶车请在第一时间向保卫部登记报备。
本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保卫部
2021年10月18日
- 附件【学生电瓶车备案登记表.xlsx】已下载310次
- 附件【教职工电瓶车备案登记表.xlsx】已下载3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