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浙江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开展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项目限额数
2018年度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学院限额申报1项。
二、关于时间安排
9月6日教师上交申请表(附件)一式1份。
三、关于项目资助经费
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8万元。
四、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2.项目主要资助讲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在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或曾经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曾经主持过教育厅一般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
五、其他
1.因系统升级,“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变更为“www.ky.zjedu.gov.cn”,原网址不再使用;
2.各项目负责人在确定立项后要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18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师资办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