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20浏览次数:1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0〕15号)文件精神,2021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额及研究周期
  1.申报数额:按照浙江省教科规划办分配名额,我院可推荐重点课题1项,一般规划课题5项。
  2.研究周期:一般规划课题研究周期2年,重点课题研究周期3年,研究周期自立项发文之日计起。
  二、申报条件
  1.我院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及管理的各类人员均可申报一般课题;
  2.申请重点课题者一般需已承担过省教科规划课题并已结题,申报内容有重要理论和应用价值的课题。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育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5)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6)申报人主持的在研教改课题数超过2项者;
  (7)申报人近三年有被撤销学校主管范围内教改课题记录的。
  三、申报形式及要求
   1.教务办组织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按照省教科规划办分配名额和规定要求上报。
   2.按照省教科规划办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申报系统的网址是
http://ktgl.zjedusri.com.cn/,已在平台注册过的用户请使用注册过的登陆名,未注册的用户注册后使用,用户名初始密码统一为123456,用户进入系统后会要求修改密码(系统在开放时间每日8:00-17:00)。课题负责人必须以本人身份证号码注册或者登陆,否则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3.申报人员必须在系统开放后,须于11月10日下午13:30前按照要求在系统中填写相关内容。未按照要求申报的课题均无效,不得进入评审。


  联系人:乔浩风(崇德楼508室,0579-85908816)

                                                            教务办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