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23浏览次数:12

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47号),经研究决定,学院将于12月上旬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详见附件1)。
  二、验收形式
  1.提交验收材料:《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项目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2.PPT答辩汇报:汇报内容主要包括开展的研究工作和改革举措、改革取得成果、改革效果分析与评价。
  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题材料准备
  (一)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结题验收报告不能过于简单;
  (二)项目成果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列出已取得研究成果清单。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1.成果被采用、转载及获奖等情况的证明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如论文、教材、著作、课件、培养方案、实验效果证明材料、成果应用证明材料;
  2.对该研究及其实验的反映,如同行对教改效果的评价、学生对讲授效果、提高动手能力或研究能力的反映等;
  3.教改方法实施记录,如包括指导学生课内讨论、课外自主学习等设计和记录资料,或者学生学业考核评分(评价)表等;
  4.媒体对该项目的有关介绍、报道等。
  (三)结题验收支撑材料要求
  1.结题支撑材料左侧胶装成册(封面格式详见附件4);
  2.结题支撑材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支撑材料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2)支撑材料应展示项目研究周期内相关改革成果;
  (3)项目组成员指导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学生发表论文、发表专利、获批项目、竞赛获奖,须有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
  (4)项目组成员以外人员的成果不应出现在结题支撑材料中。
  四、材料上交时间
  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准备材料,于12月7日前将《结题验收报告》(一式5份),装订成册的结题支撑材料(一式1份)纸质稿交教务办;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qhf@cjlu.edu.cn
  2.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纸质稿(一式2份)于12月7日前交教务办,电子稿发送至
qhf@cjlu.edu.cn
    联系人:乔浩风(崇德楼508室,0579-85908816)

                                                               教务办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