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关于组织申报浙江省高教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14

各系、部门: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的通知》(浙高教学会〔2021〕2号),现就我院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项目申报,我院可向省高教学会推荐3项参与评审。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能独立承担和负责组织及实施课题研究,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五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 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4.主持省高教学会的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申报选题及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2),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3.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四、其它
  课题管理办法及结题要求,详见附件1中浙高教学会〔2021〕2 号文件。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于2021年4月20日10:00前将申报书(附件3)、活页(附件4)及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交至崇德楼508室内,电子版发送至
qhf@cjlu.edu.cn邮箱。
  联系人:乔浩风,电话:0579—85908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