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09号)精神和《组织人事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容,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成果完成人申报、组织人事部审核,现将拟推荐项目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项目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教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实名制,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求加盖所属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6月15日至6月22日
材料摆放地点:崇德楼514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5908823
组织人事部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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