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节、国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9-14浏览次数:30

各系(部)、职能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校历安排,考虑到教学安排的总体均衡,经研究,现将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及教学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课按9月20日(星期一)教学安排执行。

二、国庆节放假时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上班上课,上课按9月28日(星期二)教学安排执行;9月28日(星期二)教学安排继续执行;10月8日(星期五)上课按11月4日(星期四)教学安排执行;10月9日(星期六)上班上课,上课按11月5日(星期五)教学安排执行;11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举行义乌校区田径运动会。

三、节假日期间,根据目前国内疫情形势,建议全体师生不离杭(义)离浙。离校外出师生要按照《关于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办理报备、请假手续;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公共场所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坚持每日按时健康打卡,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部门、系(部)。如确需离杭(义)的师生,返校时应如实报告行程和个人健康状况,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四、节假日期间,各系(部)、职能办加强值班,尤其要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健康和师生员工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五、节假日期间,学院维稳工作领导小组、中层干部等值班人员密切关注学院值班安排,严格遵守值班相关规定。

 

 

学院党政办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