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社会合作处关于申报2022年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23浏览次数:19

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根据《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下称学会科技奖)提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奖项设置

1、成果奖

分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3种,分别设一等、二等、三等3个奖励等级。研究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对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推动作用,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一等奖项目,可视情况评为特等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在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要求下,学会择优提名参加国家科学技术奖评选。

2、创新团队奖

不分等级,每年表彰不超过3个。

(二)奖励范围

1、成果奖

包括6个方面的成果: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重大技术发明与创新;重大技术开发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重大工程组织实施;重要技术标准研究与制定;重要发展战略及政策研究,优秀科技专著等。

2、创新团队奖

主要奖励在电子信息领域得到公认的优秀研究团队。团队的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内领先,拥有经授权并有效的发明专利或其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已取得多项惠及经济和产业发展、国防建设或基础研究的重大原创性成果。

二、推荐要求

(一)成果奖

1、成果要求

1)自然科学奖:研究成果理论上有一定创新和发展,学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为同行所公认,对科研开发、产业发展有重大支撑和指导作用。

2)技术发明奖:行业先进的技术研究成果,并且经过鉴定、验收、检测等第三方评价或实际应用,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方法等。

3)科技进步奖:采用先进电子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重大应用成果、重大工程,并经过鉴定或验收等第三方评价,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显著。

2、其他要求

1)提名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在2020年6月30日前得到整体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推荐。

3)已获得国家科技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务院所属部门设立的科技奖和电子学会科技奖的成果技术内容,不得再次用于参评电子学会科技奖。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5)不接受涉密项目申报。

(二)创新团队奖

1、团队应成立5年以上。

2、团队持续研发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强,具有长期保持创新的实力和条件。

3、团队带头人应为本研究领域公认的学术带头人,或担任过本团队主要研究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负责人。团队第一带头人应为当前工作在科研一线的实际带头人。

三、推荐途径

(一)单位推荐

学校可直接推荐本单位牵头申报的成果。

(二)专家提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可联合提名1个成果或团队。

2、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学会会士,电子学会科技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创新团队奖学术带头人,5人可联合提名1个成果或团队。提名人年龄不超过70岁。

3、专家与他人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联合提名的专家与提名成果任一主要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不应超过1人。

4、参与提名成果奖的专家回避当年度学会科技奖评审。

5、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限提名1个成果奖和1个团队奖。

四、提名推荐书填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

登录中国电子学会科技评价服务平台http://etst.cie.org.cn,点击“科技奖申报”模块在线填写推荐书(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用户登录页面下载),拟申报成果奖由学校统一分配账号密码。

(二)纸质材料

1、纸质材料1套,包括主件和附件。主件应从奖励系统中生成并打印(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包含“中国电子学会”水印),附件不需从奖励系统中打印。

2、主件和附件应合订,竖向左侧装订。主件以“一、项目基本情况”作为首页,按要求签字盖章,不要另加封面。

六、推荐时间要求

(一)6月28日,请各位老师将拟申报项目表发送至科技与社会合作处,统一分配申报账号密码;

(二)7月15日,请拟申报项目完成系统提交,由学校组织统一公示和审核;

(三)7月28日,公示无异议和审核通过的项目按要求完成系统提交和纸制材料报送。

联系人:郭文豪

联系电话:85908027


科技与社会合作处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