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社会合作处转发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将”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27浏览次数:21

各学院:

根据《中国发明协会关于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发协字〔2022〕26号)精神,现就本次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明创业奖是2005年由科技部批准,中国发明协会设立,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注册的社会力量设奖,注册号为国科奖社证字第0123号。发明创业奖由人物奖、成果奖、创新奖、项目奖等四个奖项组成。发明创业创新奖的设立旨在奖励为社会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发明项目,以促进知识产权双向转化,为助力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服务。根据《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的精神,按照《“发明创业奖”评选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发明创业奖创新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

发明创新奖提名范围,原则上优中选优,从严掌握。提名范围包括:

(一)当年国际发明展会、全国发明展会项目奖中获得金奖的项目(特别优秀的可以扩大到往年)。

(二)当年美国硅谷、法国巴黎、德国纽伦堡、瑞士日内瓦等国际发明展中获得金奖或特别奖的项目。

(三)民间优秀发明项目和双向转化优秀发明项目。

(四)其他优秀发明创新创造创业项目。

(五)军队优秀发明项目由国防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

往年已获得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创新奖、发明创业奖成果奖的项目不能申报本年度发明创业创新奖。

二、题目要求

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各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学院征集申报意向,申报汇总表(附件1)于7月15日之前提交至科技与社会合作处。

2、科技与社会合作处通知申报人员提交发明创新奖提名书(2022)电子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3、7月24日前提交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无需皮,纸质提名书要与申报表一致。

4、2022年8月进行初评和终评两轮评审。

四、颁奖

由国家有关领导人、有关方面领导、院士为获奖项目及获奖人颁奖。

联系人:郭文豪(崇德楼504) 联系电话:85908027

科技与社会合作处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