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杭州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技术普及实施方案(2011-2015年)》和市科协“十大”会议精神,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14〕11号)、杭州市科协《关于印发〈杭州市科协科普和学术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科协〔2015〕5号)等要求,现就2015年科普工作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凡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将暂停项目申报单位五年内申报市科普工作项目。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杭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区、县(市)仅限于能够提供购买服务的项目申报,不受理企业和个人申报。
(三)项目申报单位此前已立项的科普工作项目尚未完成的,2015年申报的科普工作项目暂缓受理。
(四)除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及科普方式手段创新工作项目、重点人群科学素质提升工作项目外,大型及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申报自筹资金不少于50%。
二、申报程序与项目管理流程
(一)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下达工作、绩效考核的科普项目管理程序,加强和完善科普工作项目的管理。各申报单位可在杭州市科协网站查阅《2015年杭州市科普工作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及下载《杭州市科普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网址http://www.hkx.org.cn/ 。
(二)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申报表》,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于2015年7月6日前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高建丽 电话:86836061 邮箱:gaojianli@cjlu.edu.cn
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