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社会合作处关于做好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10浏览次数:18

各学院:
  为做好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时间安排
  各二级学院应于2022年7月8日前组织完成项目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表(附件1)一式1份交至科技与社会合作处,学校将于9月30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及立项工作。
  二、关于项目资助经费
  根据学校发展和项目研究的实际,给予项目一定数额的经费资助,理工类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
  四、关于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
  (一)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认真落实教育部、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二)项目主要资助高校讲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三)已主持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
  (四)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过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不再支持。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为“www.ky.zjedu.gov.cn”;
  (二)各项目负责人在确定立项后以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为单位,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上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1)填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立项项目应与上传至网络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不作为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六、关于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工作
  此前以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为单位申报的项目,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须在 2022 年9月30日前网上提交结题申请,并将结题材料交至科技与社会合作处完成结题。2018 年(含)之前立项未完成的省教育厅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含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省教育厅将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进行集中清理。
  联系人:郭文豪,联系电话:85908027

科技与社会合作处
                                                                 2022年6月10